主营范围:回收废活性炭,求购废活性炭,收购废活性炭,回收活性炭!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活性炭回收
氧化铝球回收
活性炭供应
新闻动态
行业知识
联系我们
活性炭回收
回收废活性炭
求购废活性炭
收购废活性炭
回收活性炭
厂家高价回收活性炭
废活性炭回收
氧化铝球回收
废旧氧化铝球回收
活性氧化铝球供应
活性炭供应
椰壳活性炭
果壳活性炭
煤质活性炭
粉状活性炭
柱状活性炭
污水处理专用炭
黄金专用炭
净水活性炭
空气净化炭
石油化工炭
脱硫活性炭
中国废活性炭回收厂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永安南路工业区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0371-85027068
手机:13213151333
网址:www.zgfhxths.com
行业知识
当前位置:
中国废活性碳回收厂
>
行业知识
> 正文
本月起台州市区实行工业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
台州日报1月5日讯(记者 罗浩榕)日前,台州市发改委联合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出台《关于实行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对工业污水处理实行差别化收费,自2018年1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 据悉,《实施意见》主要针对台州市区范围内产生工业污水纳入城镇公共管网并由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企业。这些企业排放的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总磷(以P计)、氨氮(NH3-N)等多因子浓度低于基准值(省里统一指标)的,按现行的工业污水处理费标准(一般工业1.8元/立方米、高污染工业2.25元/立方米)执行,超过基准值的,在现行工业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超过的分档值和经信部门对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档次,加收污水处理费。 由于企业排放的工业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氨氮等污染因子含量并不是固定不变,而是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因此,《实施意见》规定,污染因子按月度实测平均值计收,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 《实施意见》还对出现偷排等现象的企业如何收费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已安装污水排放计量装置的用户,按排放量计收,若有偷排行为,当年度污水处理费按取用水量(即售水量和取水量)计收;对未安装污水排放计量装置的用户和自备水源用户,按取用水量计收。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将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当地财政,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
上一篇:【
水污染防治法新规元旦施行 废水超标罚8毛等超低罚单成历史
】
下一篇:【
全省首个被认定为一级A出水标准的盐步污水处理厂进行调试
】
中国废活性炭回收厂是一家专业
回收废活性炭
的厂家,我厂常年
收购废活性炭
,求购各种类型
废活性炭
,我们厂家再生炭型号齐全,供应各种再生活性炭产品,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0371-85027068 传真: 0371-85027936 手机:13213151333
网址:www.zgfhxths.com
网站地图